按照市教委职改办及学校要求,经个人申报,会计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评审,现将职称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若对下列同志的职称申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一、公示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
1 |
李静明 |
女 |
助教 |
讲师 |
2 |
姚 珩 |
女 |
助教 |
讲师 |
3 |
钟 静 |
女 |
助教 |
讲师 |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4日-18日(5个工作日)
三、受 理 人:
综合办:周 碧(电话:61768232)
纪 检:马 箫(电话:61691087)
特此公示。
会计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