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办公室
  学院首页
  • 学校召开2024-2025学年...
  • 学校召开2024-2025学年...
  • 2024年重庆市教师教育...
  • 学校开展新双高专业群...
  • 学校开展新“双高”申...
  • 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
  •  
      详细页面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渝教职成函〔2024〕3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4-05-30 09:05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高职教育新专业

    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市内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已有一届毕业生并继续招生的专业,在首届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合格评估。具体参评专业详见《重庆市20242025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及院校名单》(附件5)。参评专业名称及代码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准。

    二、评估指标体系

    详见《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附件1)。

    三、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2024620日至930日)

    相关高职院校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进行自评,于2024930日前登陆“高职教育专业信息管理与评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gzxzy.cqjypg.com:8804),参照《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信息采集表》(附件2“平台”上完成参评专业相关数据采集,同时将《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表》(附件3)以及参评专业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上传至“平台”。其中,相关佐证材料参考目录见《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佐证材料参考目录》(附件4)。

    (二)满意度调查(20249月)

    20242025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参评专业在校生、毕业生、实习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材料评审(202410月)

    评估专家根据学校自评情况、填报的数据及提交的材料登录“平台”进行在线评审。

    (四)现场考察(202411月)

    根据专家在线评审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专业作为现场考察对象,原则上1个专业现场考察时间为1天。现场考察方式包括实地考察、深度访谈、座谈、听课、查阅材料以及专家个人意见反馈等。

    (五)结论审定(202412月)

    市教委对各专家组提交的评估结论建议进行综合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按照程序要求向学校和社会公布。

    (六)整改复查

    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应在评估结论下达后1个月内向市教委报送整改方案并抄送市教育评估院。整改结束后,学校应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及效果,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市教委并抄送市教育评估院。市教委将根据专业整改情况确定复评方式。

    四、评估结论及其运用

    (一)评估结论

    业评估的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主要观测点的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评估结论定为“通过”的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数为0,且不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5;(2)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数为1,且不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3。不具备条件(1)或(2)的专业的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

    (二)结论运用

    评估结论作为重庆市高职院校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办学绩效考核与拨款等的重要依据。对于当年应接受新专业合格评估而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的,对应调减该校当年新专业增设数量,并需按照新专业设置要求,经市教委审查备案后方可继续招生。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且复评仍未通过的专业,在对应调减该校当年新专业增设数量的同时,并将对其作撤销或者停止招生处理。

    五、评估纪律

    本次被评估的有关高职院校应遵守市教委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工作,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能客观反映新专业建设实际情况。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审纪律,不搞形式,讲究实效,厉行节约。

    联系人及电话:何思桥(市教委),63862632;刘序(市教育评估院),67716533


    附件:1.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

    2.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信息采集表

    3.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表

    4.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5.重庆市20242025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

    专业及院校名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527


    附件【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校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
    电话:023-61691001邮编:401331
    渝ICP备11006315号 渝公安备案号:5001060250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