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数字资源的知识产权,规范数字资源使用行为,维护学校的声誉,保障授权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的数字资源包括重庆商务职业图书馆购买、租用或正在试用的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并供授权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指拥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的文献资源,如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全文(集成)数据库、文摘索引数据库、参考工具数据库、数值数据数据库、电子图像、电子音/视频资源等,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授权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以下简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图书馆数字资源”)。
第二条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图书馆数字资源,仅限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授权用户合理使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授权用户指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可以合法使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数字资源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授权用户”)。
第三条合理使用是指授权用户为了学习、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以正常速度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数字资源。合理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授权用户在使用数字资源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按第六条予以处罚:
1.单位或个人私设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提供访问本校购买的数字资源;
2.利用工具软件批量下载数字资源(包括EndNote等文献管理软件的自动批量下载功能);或以非正常阅读速度连续、集中、批量下载数字资源;或整本下载电子期刊的;
3.将个人账号借出或租给非合法用户使用,或私自将所获得的文献批量提供给非合法用户的;因账号保管不当,被他人利用,而造成数字资源违规使用的;
4.单位或个人利用下载数字资源所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商业牟利的;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第六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1.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或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
2.在图书馆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批量下载的文献和数据。
3.对违规者和违规行为在全校范围通报批评。
4.视情节轻重,冻结图书馆借书权限2-6个月和冻结数字资源访问权1-3个月;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5.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责任。
图书馆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