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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的通知
2023-11-02 10:42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科研工作考核与资助管理办法》(渝商职院发〔2018〕59号)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以及科研分的核算,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教融汇”任务,引导教师规范科研成果登记,提升科研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统计对象

全校在岗人员,含所有专任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三、统计范围

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完成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等科技成果。

   四、线下材料提交要求

类别

提交材料

备注

承诺书

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学术道德诚信管理责任书

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手写签字,盖章

(附件1:学术道德诚信管理责任书)

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学术自律承诺书

每位教职工手写签字,盖章

(附件2:学术自律承诺书)

统计汇总表

20XX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

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从科研管理系统导出的审核后的汇总表

论文

1.检索

1.提供检索截图,知网、万方、维普、龙源四大数据库之一的查询截图,打印一定要能看数据库名称

2.EI、SCI、CPCI检索需要提供查新站检索原件

2.国家新闻出版局上查验CN号截图

截图要完整,能看出是国家新闻出版局查验

3.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1.目录须复印包含本人论文的那一页

2.正文需要复印完整

著作

1.国家新闻出版CIP查询截图

截图要完整,能看出是国家新闻出版局查验

2.出版社证明

提供原件+复印件

3.著作原件+复印件

封面、扉页(带有CIP号的那页)、目录、正文节选几页(自己编写章节的内容)、封底

课题

1.积分分配表

1.积分分配表主持人和主研人均需要手写签字,并盖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的章。(附件3:课题(项目)研究积分分配表)

2.主持人提供原件,主研人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3.结题证明材料上有名字的才能分配积分,否则不计分

2.立项、结项材料

主持人提供的立项、结项材料原件+复印件

2.参研人提供复印件

专利

专利授权书原件+复印件

有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的标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可查询

技术技能与社会服务

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原件须盖鲜章,上传系统

(附件4:技术技能与社会服务证明)

获奖

1.证书原件+复印件


2.财务打账证明


其他


材料提供尽可能完备

纸质件材料装订要求:

(一)承诺书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放在一起。

(二)统计汇总表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打印,盖章,且提交电子档。

(三)每人科研材料,按照封页+上表成果的顺序进行装订。

   五、线上填报系统要求

所有成果只能由第一完成人填报科研管理系统,参与者均由第一完成人依次添加,成果申报人严格按照填报标准(详见附件5),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6)将“论文成果”“研究报告”“著作成果”、“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知识产权”“社会服务”等成果信息录入。(附件上传单个文件不超过10M)

   六、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对象

11月2日—11月20日

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成果

提交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个人科研成果二级单位

教师个人

11月2日—11月20日

1.根据审核标准(附件7)审核二级学院(部门)的科研成果(只审核2023年科研成果

2.系统导出汇总科研成果《2023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

3.报送原件至对应科研复审人员处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11月21日—12月18日

科研成果复核、公示

科研处、二级单位及教师个人

   七、注意事项

(一)填报在科研系统中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原件中的各类信息完全一致,严禁估算、类推等方式填写。

(二)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申报登记。

(三)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登记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因科研系统在升级完善期间,材料填报过程中如遇科研系统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科研处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见下表。

   八、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11月20日17:00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材料上交。如有疑问,各二级学院(部门)对应联系下表的科研处人员。

名称

联系人

办公室

联系方式(QQ)

各部门

闫  峰

301

023-61691057

12867623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闫  峰

会计学院

李菀丽

302

023-61768198

346656851

财经管理学院

李菀丽

烹饪学院

李菀丽

人工智能学院

周  俊

402

023-61691206

1035114773

电子商务学院

周  俊

经济贸易学院

周  俊

出版传媒学院

谭冰杰

301

023-61691057

381596760

文化旅游学院

谭冰杰

通识教育学院

谭冰杰

 

附件:1.学术道德诚信管理责任书

2.学术自律承诺书

3.课题研究积分分配表

4.技术技能与社会服务证明

5.科研系统填报标准

6.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7. 二级单位审核标准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2日

 

附件【2023.11.2关于202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二级单位审核标准.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技术技能与社会服务证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科研系统填报标准.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课题(项目)研究积分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学术道德诚信管理责任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学术自律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封页模板(重庆商务职院科技统计).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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