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相关教职工:
根据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艺规办发〔2025〕4 号)最新文件要求,现调整2025年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调整:2025年5月7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
2.申报书模板调整: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参照最新文件(附件1),下载最新版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活页(附件3),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381596760@qq.com。(邮件主题:姓名+2025年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名称),纸质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范围调整:艺术基础理论、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文化旅游、文化产业、非遗。
教学类、教育类、教改类、纯技术类、纯科技类、课件设计、 工业设计、列车设计、建筑设计等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2)在研的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可申请。
(3)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一般项目,原则上负责人为在职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青年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3日后出生)。
(4)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立项的课题及相似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经费与结项要求
(1)学校配套经费:重点项目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经费1.5万元。
(2)最终成果要求,重点项目需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10 万字及以上),或公开发表1篇 CSSCI 来源期刊或北大中文核心等高水平论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公开发表2篇学术期刊论文。
(3)重点项目不超过 3 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 2 年。
5.我校2025年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以此通知为准。
(联系人:谭冰杰 联系电话:61691057)
附件:
1.2025年度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论证活页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