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巡视整改要求,请各位老师及时将参与校外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详细要求见附件)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报备,并同时提交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研究、结项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附件纸质档、电子档需同时上交,以供核验。未及时报备及提交佐证材料者,科研统计、职称评审时将不予认定(本通知长期有效)。
联系人:谭冰杰;联系电话:61691057;联系邮箱:381596760@qq.com
附件:
附件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参与校外科研项目备案表
附件2-校外课题台账备案要求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