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厅字〔2018〕23号)上级有关科研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就科研课题研究有关事项再做如下强调:
1.课题变更申请在立项三个月内(课题组成员中途调离学校除外)提出,结题时不予办理变更。结题时课题组成员减少可以不需要变更。
2.所有结题论文必须在确保课题名、类别、编号与文件一致后,查重率没超标才能纳入课题成果。
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结题时间仍为每年6月和12月,请在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不全者,不予结题。
特此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