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疫情防控2020020204号】 发布日期:2020-02-02 点击: 重庆商务职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提示: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等可疑症状,应佩戴防护口罩,到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和诊治,并及时向所在部门院系如实报告情况。 上一篇:【疫情防控2020020203号】 下一篇:关于发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的通知